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指南
前陣子不知怎的一直狂買書,這本指南就在這種狀況下莫名其妙地夾帶進來。
已經忘了當初為什麼要買這本書,在打開閱讀之前,我一直以為這是要教大家如何寫指南的書。雖然我沒有什麼寫指南的需求,但是對於各種奇怪冷爆的工具書一向難有抵抗力倒是真的。
讀了前幾頁我就發覺自己錯了,完全不是那回事,但是已經花了兩百大洋購入,好歹從頭到尾看過一遍,才不會浪費寶貴的金錢。
說是「指南」,其實重點並不在指導,而是嘲諷,雖然也有一些自嘲的意味。如果讀者眼睛睜得夠大,可以看出作者其實要告訴大家,自己如何懂得多、玩得精。
這本書是由部落格文章集結而來,真是失敬,我從來沒看過那個部落格,所以一開始蠻訝異作者那種咕溜咕溜,順暢不跳針的文字,但是看了約1/3就覺得有點膩而叫停,後來分成好幾天每天讀一點才將整本看完。
看完後再次印證:男人談當年勇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
男人的當年勇讓我覺得最受不了的有三件事:數過的饅頭(當兵)、混過的江湖、站過的酒家,這本書裡全都出現,一樣不缺。
好啦,男人天生就是愛這種話題我不是不懂,將自己的豐功偉業從記憶中拉到嘴巴再講出來,往往膨脹不止10倍我也瞭解,但是要拿來作文章,還是有三六九等的差別。
上乘的當年勇,可以寫成轟動武林的傳記回憶錄,成為後人鑽研的重要史料;中等的,也能大爆八卦內幕,讓人見識世道人心。有些呢,就只是當年勇而已。
如果要比譬,我覺得這本書像一隻蝸牛。蝸牛行走時不論經過什麼地方,始終只是在自己的黏液裡滑來滑去而已,並沒有真實碰觸到物體表面。作者也是,不論談什麼主題,始終只是咕溜的滑過去,寫了整本書能什麼都不碰觸,也算是罕見。
看到出版社寫的讚詞,以及省政信箱裡粉絲的留言,看起來作者還蠻受到肯定及追隨,這也算是一個現象吧,我想,喜愛黏液的人所在多有,不然五十幾台的那些名嘴怎能混得那麼得意。
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Screw You, Google.
一早開機,真是晴天霹靂,Google竟然要砍掉Reader,現在Reader餘命只剩3個月!
Reader是我使用頻率最高的Google產品,靠著它,我可以隨時更新資訊,閱讀大量文章。幾乎每天開機就打開Reader放著,有空讀個幾篇,這是我的養分臍帶啊!
從Google的公告看來,Reader關掉就熄燈打烊了,他們並不打算提供其他替代產品,這真讓人百思不解,就算部落格式微,人們訂閱文章的需求依然存在啊!現在砍掉又不重練,表明了直接和使用者切八段嗎?
我是抵死不上社交網站,我沒什麼朋友必須在網路上follow來follow去,每天吃喝拉撒也沒必要上網公告周知,動不動翹大拇指對我而言更是接近白痴的行為。怎麼,現在在網路空間裡維持一個起碼的尊嚴和寧靜,有那麼難嗎?
Google要將Reader安樂死的消息一出,網路哀嚎遍野,Feedly立即動手搶人,待會我就要去Feedly試看看!
Screw you again, Google!
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Hit and Run
在法官說了算!一書中,作者列舉了幾個重大案件中,讓人搖頭的檢察官辦案,法官斷案的荒謬舉措,並且語重心長的說,有這種司法品質,任何人只能祈禱不要在不正確的時間出現在不正確的地方,而且不要認識不正確的人,否則都可能捲進一場無妄之災。
重點在「祈禱」吧,我想,因為無妄之災可能從任何地方飛來,根本防不勝防。
幾年前,我曾經接到一張交通大隊寄來的通知單,上面註明本人於某時某地,駕自小客車號某某,肇事逃逸,諭令於某時前往交通大隊到案說明。
這張通知單以明信片形式列印寄出,意即,郵局的收件櫃台、郵差、本大樓收件管理員以及其他可能的路人甲乙丙,都可以清楚看到本人大名、車號,以及「肇事逃逸」的指控。
收到通知單的我一頭霧水,我既不曾與人發生車禍,也不曾將車借給別人,哪來肇事逃逸的罪名?拿給OGS看,沒想到他一口咬定:像我這種反應極遲鈍的人,有可能A了別人的車自己都沒感覺,反正就按照指示乖乖到案,看情形再說。
OGS這種大難來時各自飛的態度實在氣到我了,come on,我再遲鈍也沒有這麼離譜,A到別人被舉報肇事逃逸還一無所感,哪五苛憐?這碼事不搞清楚,我真的不要混了。
仔細一看通知單上的事發地點,就在我每天駐車的停車場附近,當下立即出門去找停車場的管理員,他每天坐在那個包廂裡東張西望,也許有看到事情的發生經過。
一問之下,實在讓人傻眼。原來車禍就發生在距離停車場十幾公尺的地方,當時一輛自小客車和一輛機車互A(說實在我也不知道誰對誰錯),機車騎士倒地,汽車駕駛下車探視發覺騎士受傷,於是來不及報警就將騎士送到附近醫院急診。
到這裡駕駛的作為還無可非議,但是在將人送進急診後,又俗辣起來,丟著傷者不管開車落跑。騎士治療後發現駕駛落跑,於是報警處理。在警方的詢問下,他「依稀」記得那部車是從停車場開出來,「依稀」記得車輛的廠牌車款。
警察聽了這番說詞,也和我一樣找上停車場的管理員。管理員並沒有親眼看見車禍發生,但是根據警察的描述,他就將他記得的同廠牌同車款的車號也就是我的車號提供給警察(還不是因為我天天停車,他當然最有印象),然後就有那張通知單寄給我。
聽到這裡,我發現整件事根本是烏龍一場。再推理一下,會騎著機車經過這邊,也許有地緣關係,而且警察上門問案,像這種包打聽的角色一定會問東問西,弄到一些消息。
我問管理員知不知道受傷的騎士是附近哪家人,沒想到他竟然知道,說是隔壁街某家店的小孩。找到人就好辦事,年輕人很單純,聽我說明後知道找錯人,很爽快的答應去向交通大隊說明,就撤案了。後續警察到底有沒有找到該出面的駕駛,我沒再追蹤下去。
我想,假使當初那位駕駛人開頭就沒下車,直接落跑,沒讓騎士看清楚樣貌,今天說不定我就得揹上一條肇事逃逸罪名。
警察辦案,只依賴停車場管理員的證詞,沒有其他證據就直接找上門來,更是糟糕至極。
至於停車場管理員,他一方面供出我的車號,另一方面也提供我線索,功過相抵,持平。只是我另覓停車位,不再將車子停到那裡去。
家裡的OGS從此地位大跌,摔出我的信賴圈,這種老公完全不可靠,將來如果再有麻煩上身,大概也沒辦法指望靠他解決,真是豬狗不如啊。
偵探小說或偵探電影裡,時常看到警方辦案時,不時提到被告的配偶不能作出不利於被告的證詞。大哉~~~果然是成熟社會裡深諳家庭生活精髓的能人才有這種睿智啊!
P.S.附贈新聞一則車禍鑒定不實,監院糾正二部一署
重點在「祈禱」吧,我想,因為無妄之災可能從任何地方飛來,根本防不勝防。
幾年前,我曾經接到一張交通大隊寄來的通知單,上面註明本人於某時某地,駕自小客車號某某,肇事逃逸,諭令於某時前往交通大隊到案說明。
這張通知單以明信片形式列印寄出,意即,郵局的收件櫃台、郵差、本大樓收件管理員以及其他可能的路人甲乙丙,都可以清楚看到本人大名、車號,以及「肇事逃逸」的指控。
收到通知單的我一頭霧水,我既不曾與人發生車禍,也不曾將車借給別人,哪來肇事逃逸的罪名?拿給OGS看,沒想到他一口咬定:像我這種反應極遲鈍的人,有可能A了別人的車自己都沒感覺,反正就按照指示乖乖到案,看情形再說。
OGS這種大難來時各自飛的態度實在氣到我了,come on,我再遲鈍也沒有這麼離譜,A到別人被舉報肇事逃逸還一無所感,哪五苛憐?這碼事不搞清楚,我真的不要混了。
仔細一看通知單上的事發地點,就在我每天駐車的停車場附近,當下立即出門去找停車場的管理員,他每天坐在那個包廂裡東張西望,也許有看到事情的發生經過。
一問之下,實在讓人傻眼。原來車禍就發生在距離停車場十幾公尺的地方,當時一輛自小客車和一輛機車互A(說實在我也不知道誰對誰錯),機車騎士倒地,汽車駕駛下車探視發覺騎士受傷,於是來不及報警就將騎士送到附近醫院急診。
到這裡駕駛的作為還無可非議,但是在將人送進急診後,又俗辣起來,丟著傷者不管開車落跑。騎士治療後發現駕駛落跑,於是報警處理。在警方的詢問下,他「依稀」記得那部車是從停車場開出來,「依稀」記得車輛的廠牌車款。
警察聽了這番說詞,也和我一樣找上停車場的管理員。管理員並沒有親眼看見車禍發生,但是根據警察的描述,他就將他記得的同廠牌同車款的車號也就是我的車號提供給警察(還不是因為我天天停車,他當然最有印象),然後就有那張通知單寄給我。
聽到這裡,我發現整件事根本是烏龍一場。再推理一下,會騎著機車經過這邊,也許有地緣關係,而且警察上門問案,像這種包打聽的角色一定會問東問西,弄到一些消息。
我問管理員知不知道受傷的騎士是附近哪家人,沒想到他竟然知道,說是隔壁街某家店的小孩。找到人就好辦事,年輕人很單純,聽我說明後知道找錯人,很爽快的答應去向交通大隊說明,就撤案了。後續警察到底有沒有找到該出面的駕駛,我沒再追蹤下去。
我想,假使當初那位駕駛人開頭就沒下車,直接落跑,沒讓騎士看清楚樣貌,今天說不定我就得揹上一條肇事逃逸罪名。
警察辦案,只依賴停車場管理員的證詞,沒有其他證據就直接找上門來,更是糟糕至極。
至於停車場管理員,他一方面供出我的車號,另一方面也提供我線索,功過相抵,持平。只是我另覓停車位,不再將車子停到那裡去。
家裡的OGS從此地位大跌,摔出我的信賴圈,這種老公完全不可靠,將來如果再有麻煩上身,大概也沒辦法指望靠他解決,真是豬狗不如啊。
偵探小說或偵探電影裡,時常看到警方辦案時,不時提到被告的配偶不能作出不利於被告的證詞。大哉~~~果然是成熟社會裡深諳家庭生活精髓的能人才有這種睿智啊!
P.S.附贈新聞一則車禍鑒定不實,監院糾正二部一署
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法官說了算!
小時候有個差不多年紀的鄰居小朋友說他不看漫畫,因為看不懂。原來,漫畫裡到處充斥表示動作音效的符號圖像,這些他都無法理解也無法想像;此外,他對漫畫的分鏡也搞不懂,無法將每一格的動作連貫起來。可憐,這個空前絕後世所僅見的漫畫白痴,不知錯過多少精采的故事。
到了我大一修民法時,突然了解這個漫畫白痴的苦惱。法條用字每個我都認識,但是組合在一起後就像經文符咒,完全是亳無意義的嘰哩咕嚕。記得當時認識一個法律系的傢伙超愛老王賣瓜,總是說法條用字是多麼的洗鍊,多麼精準,真是見鬼了。洗鍊精準應該是指一開口就讓人清清楚楚了解想表達的意思,那種不文不白非驢非馬的艱澀體例,哪裡洗鍊哪裡精準?
就像漫畫白痴一生錯過了多少精采故事,我這個法條白痴也錯過了見識法律人肆意搓圓捏扁,玩弄法條的精采故事。還好,最近看了法官說了算!,總算趕上一些進度。
這本書的具體內容,看副標就一目了然:缺席的證據與邏輯。證據與邏輯到底從哪裡缺席呢,當然就是檢察官的起訴書及法官的判決書。但是被告不要覺得吃虧,為了彌補證據與邏輯的空缺,檢察官和法官會摻入大量的全知想像力及自由心證,保證足斤兩,該寫幾頁就給幾頁。
作者田蒙潔在書裡列舉了邱和順、蘇建和、江國慶、及許榮洲等幾個人的案件,讓讀者了解我國司法界創造出多少讓人驚愕的台灣奇蹟,驚愕的程度讓我這個外行白痴都難以啟齒,不想在此一一列舉,有興趣人的自己去看書,看不過癮的還可以到這裡找到更多案例。
原來讀懂火星文法條並且通過司法官考試是如此讓人驕傲的一件事,驕傲到可以邏輯不通證據空空就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到了我大一修民法時,突然了解這個漫畫白痴的苦惱。法條用字每個我都認識,但是組合在一起後就像經文符咒,完全是亳無意義的嘰哩咕嚕。記得當時認識一個法律系的傢伙超愛老王賣瓜,總是說法條用字是多麼的洗鍊,多麼精準,真是見鬼了。洗鍊精準應該是指一開口就讓人清清楚楚了解想表達的意思,那種不文不白非驢非馬的艱澀體例,哪裡洗鍊哪裡精準?
就像漫畫白痴一生錯過了多少精采故事,我這個法條白痴也錯過了見識法律人肆意搓圓捏扁,玩弄法條的精采故事。還好,最近看了法官說了算!,總算趕上一些進度。
這本書的具體內容,看副標就一目了然:缺席的證據與邏輯。證據與邏輯到底從哪裡缺席呢,當然就是檢察官的起訴書及法官的判決書。但是被告不要覺得吃虧,為了彌補證據與邏輯的空缺,檢察官和法官會摻入大量的全知想像力及自由心證,保證足斤兩,該寫幾頁就給幾頁。
作者田蒙潔在書裡列舉了邱和順、蘇建和、江國慶、及許榮洲等幾個人的案件,讓讀者了解我國司法界創造出多少讓人驚愕的台灣奇蹟,驚愕的程度讓我這個外行白痴都難以啟齒,不想在此一一列舉,有興趣人的自己去看書,看不過癮的還可以到這裡找到更多案例。
原來讀懂火星文法條並且通過司法官考試是如此讓人驕傲的一件事,驕傲到可以邏輯不通證據空空就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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