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

困窘的偵探-郝斯丁

這個郝斯丁(Stanley Hastings)可不是那個跟在白羅身邊的海斯汀(Arthur Hastings)。這個郝斯丁是由美國作家帕內.霍爾(Parnell Hall)所創造出來的一個有點傻氣、有點窩囊、而且攜家帶眷、有妻有子的紐約私家偵探。

郝斯丁系列在台灣由小知堂出版,總共有七本,分別是:偵探(Detective)、謀殺(Murder)、善意者(Favor)、絞殺魔(Strangler)、客戶(Client)、陪審員(Juror)、鎗手(Shot)。

在偵探一書開頭,郝斯丁已經是個結婚生子的中年人,他的一生不甚得意,為了生計做過許多工作,曾經有志於戲劇演出及寫作,但都不了了之,最後在向老丈人借用的辦公室掛起偵探事務所的招牌。

這個事務所實際上是個空殼子,郝斯丁每日只是過去拿個信,聽聽電話錄音,然後就得趕往「羅森與史東法律事務所」上班,職務是調查員,時薪10塊錢、差旅費每英里30分錢,其他費用得張羅單據實報實銷。他的老板理查•羅森是個很有生意頭腦的律師兼訴訟販子,專營意外偒害的案件,並且在電視上大打廣告—假如你在麥當勞摔了一跌,不管是跌斷腿或是撞斷門牙,羅森與史東法律事務所很樂意為你免費打官司,向對方狠敲一筆賠償金,事成後抽佣三成。一旦客戶上門,郝斯丁就得四處出動,去蒐集可供上法庭的證據。

雖然老闆難以取悅又會壓搾員工,雖然收入微薄生活困難,但郝斯丁安於現狀,日子可能就這樣過下去。有一天,來了一個搞不清狀況的委託人衝著他的招牌上門求助,接著委託人被謀殺了,這個迷團激起了郝斯丁潛在的慾望,決心查出真相,踏出了他真正的私家偵探生涯的第一步。

在一般的印象中,大多數的私家偵探都是單身一人、來去自如,在辦案過程中三不五時和他們看上眼的對象上床雲雨一番(男女皆是);不論是講究醇酒美食華服還是只啖垃圾食物兼衣著邋遢,總是少見他們為錢所苦。但郝斯丁卻徹底顛覆了私家偵探的形象。當工作召喚時,他要以最快的速度趕往客戶那裡接案,不然就沒有收入;下班後,得按時回家吃晚飯、幫忙家事、陪伴兒子。雖然老闆難搞、老婆嘮叨,但他還是忠實的履行義務,不敢有貳心。就這樣,郝斯丁在工作與家庭的夾縫中,硬是擠出辦案的空間,一步步深入調查整樁毒販運毒及殺人的來龍去脈。

讀到偵探一書中,郝斯丁遠從紐約南下到邁阿密調查的那段,實在讓人忍俊不住:他得想盡辦法張羅他的差旅費,不斷編造故事應付老闆和老婆,以便從工作及家庭中脫身,還得和那一票兇殘狡猾的毒販周旋。在這種左支右絀、看似隨時要穿幫的狀況下,他還是憑著他的本能和急智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不但讓真相得以大白,而且瓦解整個販毒的網路。不過,這一切努力沒有任何人知道,也得不到任何的讚賞和感激,除了內心的滿足之外,郝斯丁只能當個寂寞的無名英雄。

不過既然踏出了成功的第一步,郝斯丁在隨後的幾個案件中,開始慢慢的建立了信心,獲得一些認同,最後也讓他的老闆和老婆對他刮目相看。不過這一切影響不大,老闆依然沒有調升他的時薪,對他仍然頤指氣使;他在家裡仍舊屈居老婆之下,讓做的事還是要做。老好人郝斯丁甘之如飴,除了偶爾接案查案,還是一樣的努力賺錢過生活。

在私家偵探,郝斯丁以居家中年男人獨樹一格,而這樣的組合設定產生奇異的衝突及對比,讓人不斷的好奇到底郝斯丁如何在家常生活中排除萬難達成任務,也挑戰了私家偵探給人的既定印象。

可惜的是,這套書在台灣好像沒有引起多大的關注,小知堂的編輯也不怎麼花心思去經營這個系列。根據官網記錄,在鎗手之後作者迄今又創作了另外9部郝斯丁探案。現在看來,小知堂好像沒有任何將它們引進台灣的計畫,真希望有其他的出版社能慧眼識郝斯丁,接手翻譯出版。

除了郝斯丁之外,作者另外還有兩個系列的小說,分別是The Puzzle Lady及Steve Wins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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