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送行者的篇章

我們總是恐懼死亡。

因為恐懼太過,所以有許多禁忌:不要門牌車號有4;不能送時鐘;不能送菊花。小時候,把筷子插在碗裡會討來一頓駡,因為只有腳尾飯才會插上筷子。不能向人磕頭,因為只有死人才會被磕頭。

這麼多的禁忌,就是為了避免引發死亡的聯想。不聽、不說、不看,把死亡從生活中抹得乾乾淨淨,雖然每個人最終還是要一頭撞上去。

但是,對於某些人而言,他們必須正面面對死亡,死亡在他們的生活中是常態,是他們的生計來源,這些人都是往生者的送行者。


遺物整理商看見了(遺品整理屋は聞いた!遺品が語る真実)作者吉田太一原本從事運輸業,因為注意到搬家時所產生的大量回收物品,因而創立日本第一家「搬家回收商店」。隨後發現整理往生者遺物的委託案件越來越多,最後成立一家專門處理這類案件的公司「keepers」。

吉田太一由接辦過的數千案例中,選擇了幾個特殊案例發表在他的部落格上,引起了相當的關注與迴響,最後集結出版成這本書。

書中的案例,孤獨死佔了相當大的比例。這當中有獨居的老人,離家求學求職的年輕人,與配偶離婚的獨居者,個性乖僻不與親友往來者,還有流浪漢等。作者整理過的遺物,除了一般性的物品外,還包括了各式各樣古怪的收藏品,甚至是已經不成形的遺體。

前一陣子因飯鳥愛孤獨死一週後屍體才被發現的事件,讓日本各界再度關注社會上孤獨死案例增多的趨勢。生活在越現代化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也越疏離,許多人處於孤獨的繭居狀態,最後在無人陪伴的狀況獨自走向生命終點,也就無足為奇。

遺物整理商是新興行業,比較起來葬儀社的歷史就古老得多。這個行業以更專業的姿態處理死亡,也更了解送行的每一個層面,----以及其中的利益糾葛。


六尺之下(Six Feet Under)也是從業人描述自己身處的行業,只不過化身為小說的型態。作者Howard Hodgson生於伯明罕,繼承家族葬儀事業,並努力拓展業務,將其擴充成為全國性的大型連鎖企業。

故事的序幕開始於1979年12月的伯明罕,歳暮時節,這個過氣的城市即將損失三位孚有眾望的公民,而一場葬儀社之間的大戰也將一觸即發。兩家歷史悠久的葬儀社:史隆恩父子葬儀社以及理查斯與格得列葬儀社,向來水火不容、競爭激烈,隨著三位名人的過世,雙方都想獨佔這三場葬禮,除了當作宣傳行銷之外,也挫挫對方的氣勢。年輕的史迪隆.史隆恩繼承家業,席尼.愛菲爾.格得列則接掌岳父的事業,兩個在各方面差異甚大的人,就此展開一場機關算盡、互挖牆腳的明爭暗鬥。

這本書以戲謔嘲諷的方式,深入描寫了葬儀社經營與運作。作者在這個行業裡的豐富經驗,讓他將葬儀社上上下下、裡裡外外都描述得活靈活現,同時也不避諱寫出行業中的黑暗面。自古葬儀社包攬葬禮不外透過人際網路----尤其是名人的葬禮。因此,教區裡的牧師神父、老人安養院的負責人,都是最佳牽線人,葬儀社自然不計手段地加以拉攏,同時也不計手段地破壞對方的佈線。

除了行業中的「眉角」之外,故事中還穿插了兩位主角情欲糾纒及家庭衝突的情節,讓整篇故事成為相當精采的一齣黑色喜劇,吸引HBO前來買下版權,拍成膾炙人口的影集。

(題外話:葬儀社彼此競爭的梗,讓我想到了英國喜劇電影Plots With A View。)

葬儀社將死亡當成正經事業,是商業競爭的沙場,但是另一群人卻將死亡化為創作和樂趣,並呼朋引伴、樂此不疲。


死也要上報(The Dead Beat: Lost Souls, Lucky Stiffs, and the Perverse Pleasure of Obituaries)作者Marilyn Johnson曾是雜誌的撰稿人及編輯,也曾為許多名人寫過訃聞。她把訃聞當作一種文學形式及志業,她喜好讀訃聞、認真寫訃聞、分析欣賞精采的訃聞、與同行相互交流寫作心得,甚至相約組成訃聞作家協會(The Society of Professional Obituary Writers),這個協會還有自己的部落格----訃聞論壇(Obituary Forum)。

西方的報紙(尤其是英語系國家)大部份會有訃聞專欄,由死者家屬刊登。簡單的訃聞只有姓名、時間、地點,以及葬禮的通知等等;有些家屬希望能增加篇幅,描述死者的生平以及家人的追思等等,那麼就必須由專欄作家執筆,這樣的訃聞,也等於是死者一生的簡短傳記。

如果死者是個名人,那就成了各個訃聞專欄作家比試文才的大好機會。

在書中,作者說明了一篇精采訃聞的寫作要領,分享了幾篇她認為非常經典的訃聞。為了深入了解訃聞寫作的歷史,她遠赴「訃聞的首都」倫敦,深入接觸訃聞界的「啟示錄四騎士」----泰晤士報、衛報、每日電訊報、獨立報,探訪這四家報社訃聞部的歷史,並比較了各自的寫作風格。

雖然是死亡文學,但是整本書的寫作風格十分詼諧輕鬆,尤其談到作者與同行之間的互動交流,更是意趣橫生。參加第六屆「偉大訃聞作家國際研討會」(在新墨西哥州的一個破舊小鎮的陳舊小旅館舉行),作者遇到了各式各樣訃聞作家,以及訃聞愛好者,大家相見如故,分享讀寫訃聞的心得。研討會接近尾聲時,傳來美國前總統隆納.雷根過世的消息,還有比這個更戲劇化的事嗎?

為了應付這類緊急事件,專業的訃聞作家平日就應該作好功課,備妥存稿,並且不時拿出來增刪修改,以便在死亡降臨時立即發出一篇完美的訃聞。而我也深信,這疊存稿的最底層,一定有一份為自己寫的訃聞。

送行者之聯想

日片「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おくりびと)」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獎,男主角本木雅弘一時之間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

這則新聞卻讓我聯想到野澤尚(野沢尚)。因為我對本木雅弘這位前澀柿子成員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在日劇「水曜日の情事」中的演出。這齣戲對身陷不倫情事的三個角色有著極為深刻細膩的描述,劇情的發展與結局出人意料。男主角看似左右逢源,事實上卻只是兩個女人角力的戰場罷了。最後,當三人終於能好好和解後,男主角心有所悟:「我這個男人,因為那兩個女人而感到有所成長,女人一定不只為自己而活,也能養育人類。」

這齣戲的編劇是野澤尚,除了水曜日の情事外,他還創作了恋人よ(戀人啊)、おいしい関係(美味關係)、眠れる森(沈睡森林)、氷の世界(冰的世界)...等多齣著名的劇本。最重要的,他是一位十份傑出的推理作家,曾在1997年以破線のマリス(虛線的惡意)獲得江戶川亂步賞。

2004年野澤尚在自己的事務所中自殺,原因不明。消息震撼全日本,也讓眾多推理迷唏噓不已。

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

方便

什麼叫「與人方便,自己方便」?

如果你停車時多為別人考慮一些
,那麼就能大大減少你的車子被頂、被A的機率。

這麼簡單的事實,還是有一堆開車的人搞不懂!

2009年2月21日 星期六

Fly

自小就會作一種夢,夢見自己從高處墜落,雖然每次的情境不同,但最後總不免「 一墜」。瞬間的驚惶和絕望,在睡醒後仍然強烈的存在。因此,我希望下輩子能當一隻有翅膀、能飛翔的鳥。

我想成為
大冠鷲,乘著氣流悠遊天際,從容俯瞰大地萬象。


或者是游隼,造物者最得意的戰鬥機,在空中高速巡弋、精準獵殺。


退而求其次,我願成為啄羊鸚鵡,鳥族中頭腦最靈活、狡猾的求生專家。


如果都不可得,能當上一隻會呱呱叫的烏鴉也不錯。

2009年2月20日 星期五

小蜜蜂,嗡嗡嗡

我是屬於「小蜜蜂」世代,開始玩電玩就是由小蜜蜂開始

上面這個圖還不是最早的版本,最早的版本裡,每隻蜜蜂都是單色,連發射的子彈也是。除了小蜜蜂之外,還有打磚塊、打蜘蛛、坦克大戰等,都是蠻受歡迎的遊戲。當然,那個時代還沒有什麼掌上型電玩、電視遊樂器之類的,要玩就得到電玩店去玩街機。

小蜜蜂之後,另一個大熱門是小精靈,大嘴巴加4個小鬼造型都非常的可愛,而且聲音由原來子彈大炮的單調聲,變得更生動有趣。這款遊戲超有人氣,到現在還可以在線上玩到

可惜同時流行的遊戲,現在都已印象模糊,不過倒是記得當時非常流行一種電玩咖啡桌,放在咖啡廳裡,可以供客人邊吃喝邊玩,成為台灣咖啡廳文化的一部份

然後就出現了瑪利歐兄弟,再來是俄羅斯方塊再來我對電玩的興趣就淡了。不過有個遊戲要提一下就是野球拳。和美女猜拳,羸了美女就脫衣一件,不過礙於尺度,脫到只剩內衣遊戲就結束了。據說,這是許多男生開始「欣賞」AV的敲門磚






(No, no, no,我才不會放AV女優版的咧!)

本來想回憶一下古老的電玩時代,沒想到人一老記性真差,啥都想不起來,不過有件事倒記得清楚。當我開始跑電玩店時,那種地方還被學校當作「不正當場所」,萬一被查到麻煩可大了

有次我
到一家店去,剛巧是放學時間,擠滿了穿著各色制服的學生,吵吵嚷嚷。突然之間,所有聲音都停了,學生們抓著書包往後門跑(這家店很貼心的備有後門)。我抬頭一看,門口站了一個看就像教官的中年人。他的眼光在店裡溜來溜去,最後朝著我走來開口就問:「你哪個學校?」我回他「我在休學中他一時僵住我再補一句「我來這裡玩有向我媽報告過,她還拿錢給我」對恃了30秒,然後他就踱出了

見鬼了
,跟老媽報告什麼呀!不過正在休學中倒是事實

後記:
想玩玩古老遊戲可以按這裡


2009年2月17日 星期二

The Know-It-All

不知怎的在說到「看電視學知識」時,我老是想到一個人----A. J. Jacobs----他是男性流行雜誌君子(Esquire)的編輯,也為紐約時報、娛樂週刊等刊物撰稿

為什麼會想到他呢?因為他把
「看電視學知識」這碼事大大昇級:他讀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of Britannica),從A到Z每一條目;他的炫耀方式也不是拿來和朋友閒嗑牙,而是寫一本暢銷書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The Know-It-All)

這樣的類比雖然有點不要臉,但是仔細想想,其實兩者本質上相去不遠,都是吸收片斷、沒有關聯性的資訊,讓人對某一個題目略有概念但不深入不過,讀大英百科需要的腦汁比看電視要多上好幾倍,讓人自我感覺良好的程度大約多出數十倍,引人注目的效果則超過千萬倍

我相信拿大英百科從頭讀到尾,A. J. Jacobs不是空前,也不會絕後,但他確是第一個打一開始就立定主意要寫一本書來炫耀,而且還真的寫了出來,賺到不少銀子的人。不過把A-Z的條目讀過後,是否讓人增長見識及智慧,如這本書的副標題----
One Man's Humble Quest to Become the Smartest Person in the World----成為世上最聰明的人,這位親身體驗過的作者自己都很懷疑,唯一確定是:他比以前更會唬人。

這本書可視為A. J. Jacobs
皓首窮經的讀書日誌及生活筆記,通篇除了摘錄條目拿來搞笑之外,還描述了自己與父母親、妻子、朋友、同事,以及有點討厭的大舅子(這個人就算沒讀大英百科也很混得開)之間的互動與關係。同時正如預測的,他上了幾回電視益智競賽節目,參加了一場Mensa(門薩一個只限IQ在尖端5%之內的人才能加入的組織)聚會。

我認為書中最大的重點在於A. J. Jacobs經由閱讀大英百科這項創舉,讓他再次確認自己的血脈,並且與自己的原生家庭更加緊密結合作者來自一個偏執於知識的家庭,他的父親是一位律師,據說也是一項世界紀錄的保持者----在一篇法律評論裡寫下了5,345個註腳也曾嘗試讀完大英百科,不過讀到B就放棄了A. J. Jacobs決定讀完大英百科不啻是將他老爸起頭的事情完成,有種濃濃的傳承意味。當他的閱讀接近尾聲時,他的太太懷孕了,是個男孩。我們可以大膽預測:當baby Jacobs長大後也會接棒繼續啃讀大英百科

另一個大賣點是
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of Britannica)這套獨霸全球的百科全書----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當然A. J. Jacobs自詡為老派的人堅決擁護大英百科,把網際網路拿來取笑一番。這番赤膽忠心,博得了大英百科總編輯Dale Hoiberg的一篇序文。不過Hoiberg老兄到底不脫菁英知識份子的本色,直指A. J. Jacobs用詞有點低級,舉例和說明過度偏重美國通俗文化云云,同時對作者的玩笑(你該作哪些事以便登上大英百科)提出輕微的抗議好一個菁英知識份子的驕傲自持!難怪大英百科會批評維基是公共厠所式的百科

後記:

我在逛Esquire時看到這張封面照,是我蠻欣賞的男星Clive Owen,貼出來以饗同好

照片來源:Esquire Magazine Cover Gellery

手足相殘

吃午飯時看到這則新聞:

侯冠群︰願為往事道歉 還是很愛妹妹

從當事人自述童年欺負妹妹的情形來看,這已經超出
懵懂無知頑皮惡作劇」的界線。這讓我想起一種猛禽----金鵰(Golden Eagle)。這種猛禽每窩抱兩顆蛋,但是通常只有一隻雛鳥能存活下來。先孵出來的幼鳥長得比較快,等牠夠強壯時,就會啄死較小的另一隻幼鳥。成鳥袖手旁觀,不會有任何反應。

這是金鵰生存的策略----兩隻成鳥餵養一隻雛鳥,可以大大提高雛鳥的存活率。一次下兩顆蛋的原因,則是預防其中有孵不出來的死蛋。

在自然界中,生存一向是最重要的事。

2009年2月15日 星期日

陸上行鯨

記得在某集CSI裡,尼克(Nick Stoke)向他的主管葛瑞森(Gil Grissom)秀了一下他對某種猛禽的知識(忘記是哪種),葛瑞森聽了只說了一句:「動物頻道」。沒想到尼克很受傷的說:「為什麼你說什麼大家都會誇你很有學問,換我來說就是電視看多了?」

尼克的大哉問,顯示了一般人對於「看電視學知識」的看法與評價。

我也屬於「看電視學知識」那群人之一。第18-21頻道是我最常看的幾個頻道,因此在腦袋裡塞了不少瑣碎、片斷的資訊,這種「類知識」除了在閒嗑牙時可以秀一秀、用功一點也許可以去參加個「百萬大競賽」之外,實在沒有多大的用處。儘管如此,我還是蠻喜歡把時間花在這上面。

昨晚National Geographic播了紀念達爾文兩百週年專輯(Darwin Special)「陸上行鯨」,敘述科學家經由挖掘與研究化石,發現鯨這種體型龐大的哺乳類動物,如何在億萬年間,從巴基鯨----一種體型與狼差不多大小的陸棲動物,一步步走向海洋,最後演化成今日眾多不同型態的的鯨豚家族----包括地球上體型最大的藍鯨

從巴基鯨到現今鯨族,這個物種的演化過程恰是對逹爾文理論的一個完美註腳,但是仍未能解答我心中的疑惑。

當生存環境改變時,有的物種因為無法適應而遭到淘汰,有的物種因為演化而生存下來。到底是什麼樣的機制讓物種進行演化或是維持原狀?

當物種進行演化時,又是什麼樣的機制決定牠們演化的方向?即便是大量採取盲目的試誤法(try and error),由大自然進行天擇,但是「應該」還是有一個機制控制不同的演化方向。

在演化的過程中,有的分支初期看似成功,終究無法適應環境而消失,例如龍王鯨;有的卻在劣勢中存活下來,成為今日鯨的始祖。為什麼早期的演化可以獲得成功,卻無法繼續演化下去呢?在演化過程中是否有個折返點,過了這個折返點,就無法轉變演化的方向?而又是什麼樣機制決定這個折返點(如果存在的話)呢?

看了1個小時的電視,卻有滿天的問號。



參考閱讀:時光回溯:走路的鯨魚

後記:我一向很羨慕鯨,牠們才是地球真正的主人。牠們在海中悠遊,走南闖北,活動範圍可以遠達南北極水域(藍鯨一次可旅行2萬公里的路程),就像在自家裡活動一樣自如。


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

克莉絲蒂的偵探們

在阿嘉莎.克莉絲蒂的官網中,列出了在克氏作品中出現過的7位偵探,除了眾週知的瑪波小姐(Miss Jane Marple)、白羅(Hercule Poirot)之外,還有湯米與陶品絲(Tommy and Tuppence)這對夫妻搭檔、神祕的鬼豔先生(Harley Quin)、老練的帕克潘先生(Parker Pyne)、以及強調女性直覺但老是少根筋的奧利薇夫人(Ariadne Oliver)。

從比利時警界退休轉職私家偵探的白羅,是世人最為熟悉的神探之一,無疑也是克氏小說中最活躍的人物,總共出現在38部作品中(根據遠流中文版),而在官網上則另外列出了12本相關的作品;瑪波小姐在14部作品中登場,官網則列出了另外5本相關的作品。白羅和瑪波這兩位老字輩人物,登場之初就已經是耆耄之年,沒想到老歸老,居然也活躍了數十年,讓讀者從來都弄不清楚他們到底高齡若干,作者自己也心裡有數,因此書中不時有旁人驚呼道:「我以為他(她)已經過世了!」

相較於這兩位大老級人物,湯米與陶品絲這對夫妻檔的生命地圖就清晰得多,在隱身魔鬼(The Secret Adversary)初登場時,他們是久別重逢的青梅竹馬,之後歷經結婚、生子、退休、衰老的生命過程,也都一一反映在書中。我非常喜愛這對慢郎中與急驚風的搭檔,他們所辦的案子大部份都和英國軍情局有關,迥異於其他單純的謀殺案件。在隱身魔鬼中,他們迫於生計,異想天開的創立「青年冒險家」公司,兩手空空只憑著一股年輕人的傻勁往前衝,其實還蠻有發揮的潛力,只可惜克莉絲蒂只寫了5本以他們為主角的作品,並未著墨更多。

鬼豔先生和帕克潘先生各只有一部”主演”的作品,另外在情牽波倫沙中短暫露面。這兩位算是比較另類的偵探,鬼豔先生來去飄渺,每回登場總是帶來一股神祕的氛圍,像是舞台上的人物,身旁跟隨著粉絲兼助理的沙衛特先生。帕克潘先生則是退休的公務人員,開設一家事務所,以他對人性的洞察力為人們解決生活中所遇到的困境,不論是老公出軌、生活無趣、失去人生目標…等,都能一一妥善處理,獲得客戶們的讚賞及感激。

其實如果以登場次數來論,巴鬥(Battle)主任還更有資格登上偵探排行榜。巴鬥主任是蘇格蘭場的警探,外表方方正正、死死板板,克莉絲蒂形容他整個人就像是木頭打造,而且還是戰艦上拆下來的木頭。除了在數個案件中和白羅攜手辦案之外,還在另外4部作品中挑大樑。另外,還有一位數次露面的雷斯上校,和巴鬥主任恰恰相反,渾身散發出成熟男性的魅力,身份疑似是英國軍情局的密探,專在世界各地的動亂現場出現。雷斯上校雖然充滿性吸引力,但若要當偵探則太容易落入詹姆士.龐德的窠臼,因此作者並未安排他大展身手,陪襯的成份居多。

除了上面兩位男士外,克莉絲蒂還創造了幾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女性,她們共同的特點年輕直率、勇敢前進,有的還兼有美貌,堪稱當時的女性先驅,陶品絲也是其中一例,其他還有巴格達風雲的維多莉亞、西塔佛祕案中的艾蜜莉、褐衣男子裡的安妮、住在煙囪屋裡的疾如風等,其中最重要的當屬在高爾夫球場命案裡出現的灰姑娘,她出身貧寒,在戲團裡討生活,因此深諳求生之道,卻又有著單純而敢愛敢恨的個性,不但在案件中大展身手,最後還成為海斯汀夫人。

雖然克氏官網將奧利薇夫人列為偵探,實際上她並沒有偵破過任何案件,但卻是克莉絲蒂創造的所有角色中,我最喜愛的一人。光看對她外表的描述,就讓人忍不住捧腹:怪異多變的髮型、常常搞錯場合的衣著、隨身攜帶的蘋果,有時候還會有啃剩的蘋果核掉在衣襟上作為裝飾品。她在書房四壁貼上顏色繽紛、充滿熱帶風情的壁紙,宣稱這種暖和的視覺效果可以讓她順利寫作。此外,奧利薇夫人常將女性直覺掛在嘴上,主張蘇格蘭場應當由女性當家作主,如此一來就不會有那麼多無解的懸案。事實上她的確具有所謂女性的直覺,不過這項感應顯然還欠缺訓練,常常讓她的推理搞錯方向。

在克利絲蒂的小說中,奧利薇夫人最常與白羅搭檔,事實上有許多案件還是由她帶給白羅偵辦,例如:萬聖節派對、弄假成真、第三個單身女郎…等,她便給的口才、跳躍式的思考、給案情加油添醋的創造力、還有即說即行的行動力,有時候連白羅都擋不住。我個人認為她和白羅的合作,遠勝於白羅和海斯汀的搭檔。

奧利薇夫人這個角色令我興味盎然的另一個原因,在於她的身份是一位偵探小說作家。雖然我不認為克莉絲蒂打算透過這個人物來夫子自道,但是因為身份過於貼近作者,有時候仍不免令人產生若干聯想。奧利薇夫人曾說道,她有時候寫了半天,發現字數不夠,只得讓主角再次陷入險境,或是再安排幾具屍體,以便湊足字數;當她懶於寫作時,就想著下本書的版稅或是銀行透支的存摺,以激勵自己提筆。這些牢騷,彷彿也是作者自己面對寫作時會碰上的窘境。此外,奧利薇夫人極不擅長面對群眾及粉絲,碰上別人稱讚自己的作品時,老是感覺相當尷尬而手足無措,而外界流傳有關於她的八卦消息,總會讓她忿忿不平。這也讓我們聯想到克莉絲蒂本人的個性及行事作風。

更有趣的是,奧利薇夫人創造了一個芬蘭偵探史文.赫森,是個六十多歳、身形瘦長外表嚴肅的老頭子,喜歡吃香蕉,而且還是個素食者。她常抱怨自己對芬蘭又不熟悉,當初為什麼要創造出這個角色,惹得老是有讀者投書她的寫作不夠精確。寫了幾十本史文.赫森辦案的小說,她對於這個老頭實在越來越厭煩,但是她的出版社不准她在公開場合作這樣的抱怨。這實在是太過於真實的描述,讓讀者無法不去猜測克莉絲蒂對於她所創造的白羅,是否也懷抱這般的心情。

困窘的偵探-郝斯丁

這個郝斯丁(Stanley Hastings)可不是那個跟在白羅身邊的海斯汀(Arthur Hastings)。這個郝斯丁是由美國作家帕內.霍爾(Parnell Hall)所創造出來的一個有點傻氣、有點窩囊、而且攜家帶眷、有妻有子的紐約私家偵探。

郝斯丁系列在台灣由小知堂出版,總共有七本,分別是:偵探(Detective)、謀殺(Murder)、善意者(Favor)、絞殺魔(Strangler)、客戶(Client)、陪審員(Juror)、鎗手(Shot)。

在偵探一書開頭,郝斯丁已經是個結婚生子的中年人,他的一生不甚得意,為了生計做過許多工作,曾經有志於戲劇演出及寫作,但都不了了之,最後在向老丈人借用的辦公室掛起偵探事務所的招牌。

這個事務所實際上是個空殼子,郝斯丁每日只是過去拿個信,聽聽電話錄音,然後就得趕往「羅森與史東法律事務所」上班,職務是調查員,時薪10塊錢、差旅費每英里30分錢,其他費用得張羅單據實報實銷。他的老板理查•羅森是個很有生意頭腦的律師兼訴訟販子,專營意外偒害的案件,並且在電視上大打廣告—假如你在麥當勞摔了一跌,不管是跌斷腿或是撞斷門牙,羅森與史東法律事務所很樂意為你免費打官司,向對方狠敲一筆賠償金,事成後抽佣三成。一旦客戶上門,郝斯丁就得四處出動,去蒐集可供上法庭的證據。

雖然老闆難以取悅又會壓搾員工,雖然收入微薄生活困難,但郝斯丁安於現狀,日子可能就這樣過下去。有一天,來了一個搞不清狀況的委託人衝著他的招牌上門求助,接著委託人被謀殺了,這個迷團激起了郝斯丁潛在的慾望,決心查出真相,踏出了他真正的私家偵探生涯的第一步。

在一般的印象中,大多數的私家偵探都是單身一人、來去自如,在辦案過程中三不五時和他們看上眼的對象上床雲雨一番(男女皆是);不論是講究醇酒美食華服還是只啖垃圾食物兼衣著邋遢,總是少見他們為錢所苦。但郝斯丁卻徹底顛覆了私家偵探的形象。當工作召喚時,他要以最快的速度趕往客戶那裡接案,不然就沒有收入;下班後,得按時回家吃晚飯、幫忙家事、陪伴兒子。雖然老闆難搞、老婆嘮叨,但他還是忠實的履行義務,不敢有貳心。就這樣,郝斯丁在工作與家庭的夾縫中,硬是擠出辦案的空間,一步步深入調查整樁毒販運毒及殺人的來龍去脈。

讀到偵探一書中,郝斯丁遠從紐約南下到邁阿密調查的那段,實在讓人忍俊不住:他得想盡辦法張羅他的差旅費,不斷編造故事應付老闆和老婆,以便從工作及家庭中脫身,還得和那一票兇殘狡猾的毒販周旋。在這種左支右絀、看似隨時要穿幫的狀況下,他還是憑著他的本能和急智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不但讓真相得以大白,而且瓦解整個販毒的網路。不過,這一切努力沒有任何人知道,也得不到任何的讚賞和感激,除了內心的滿足之外,郝斯丁只能當個寂寞的無名英雄。

不過既然踏出了成功的第一步,郝斯丁在隨後的幾個案件中,開始慢慢的建立了信心,獲得一些認同,最後也讓他的老闆和老婆對他刮目相看。不過這一切影響不大,老闆依然沒有調升他的時薪,對他仍然頤指氣使;他在家裡仍舊屈居老婆之下,讓做的事還是要做。老好人郝斯丁甘之如飴,除了偶爾接案查案,還是一樣的努力賺錢過生活。

在私家偵探,郝斯丁以居家中年男人獨樹一格,而這樣的組合設定產生奇異的衝突及對比,讓人不斷的好奇到底郝斯丁如何在家常生活中排除萬難達成任務,也挑戰了私家偵探給人的既定印象。

可惜的是,這套書在台灣好像沒有引起多大的關注,小知堂的編輯也不怎麼花心思去經營這個系列。根據官網記錄,在鎗手之後作者迄今又創作了另外9部郝斯丁探案。現在看來,小知堂好像沒有任何將它們引進台灣的計畫,真希望有其他的出版社能慧眼識郝斯丁,接手翻譯出版。

除了郝斯丁之外,作者另外還有兩個系列的小說,分別是The Puzzle Lady及Steve Winslow。

推理迷講古

小學四、五年級時,老媽買整了套東方出版社的”福爾摩斯”及”亞森•羅蘋”給我,開啟了我的推理閱讀之路。我想,和我差不多年齡的推理迷有一大部分都是由這兩套書入門。當時,我對福爾摩斯的神奇推理以及羅蘋的瀟灑自如非常的著迷,把兩套書翻來覆去不知看了多少遍。不過,隨著年歲增長,對羅蘋的興趣漸減,對福爾摩斯則仍有著濃濃的懷舊之情,隔段時間就會把福氏全集搬出來再讀一次。

國中時期,經由學校的圖書館開始接觸到希區考克小說。我記得這些書都是小開本,每本包含短篇小說若干,由姚妲翻譯,水牛文庫出版。這一系列的小說通常會冠以不同的名稱,例如”希區考克神祕小說”、”希區考克驚魂小說”、”希區考克奇情小說”….等,某種程度也顯示了內容的多樣性。這些故事包羅萬象,有犯案、破案、神祕事件、情感糾葛…等,不管故事的內容如何,都有一段推理解謎的過程。這些短篇故事有的陰森、有的冷酷、有的幽默、有的離奇,風格雖然不一,但水準相當整齊,姚妲女士的譯筆相當流暢,是非常適合入門推理迷閱讀的讀物。

上了高中後,開始到租書店租看翻譯自日文的推理小說,當時的林白出版社和志文出版社出了不少日文推理小說,一般而言,品質相當不錯,。從這些小說中,我認識了松本清張、西村京太郎、森村誠一、土屋隆夫、夏樹靜子、仁木悅子等重量級的日本推理作家。

再過個好幾年後,遠景出版社一口氣推出了幾套推理書,包括大家熟知由三毛主編的「阿嘉莎.克莉絲蒂全集」,以及「柯賴二氏探案」、「梅森探案」等,不論在品質上、份量上都是一時之選,推理迷為此紛紛出籠。當時的我初出社會,雖然月給微薄,還是咬牙全給買了下來,享受了一段快樂的推理閱讀時光。可惜的是,這些書後來因為搬家、出國、回國,而逐一散入親朋好友手中,至今想來仍是今生的憾事之一。

之後,陸續有出版社投入翻譯發行推理書的行列。一直到現在,推理書在書肆中已是百花齊放的盛況,但是隨著而來的偒腦筋問題是:品質逐漸良莠不齊。早期的小眾市場,雖然經營困難,但是出版社在選書及翻譯上,都非常的用心,一般而言,品質都相當不錯,極少有讓人看了想去撞牆的事件發生。現在,讀者徘徊在推理書架前,真的得好好的挑選一番。即便如此,還是常會失手買回爛書,結局不是送入中古書店,就是資源回收掉,想到世上因此又少了幾棵樹,買書人心中真是既不捨又愧疚。

以「阿嘉莎.克莉絲蒂全集」來比較,遠景當時雖然未出齊(只有50本),但是整體的品質要比近來遠流出的版本要好上許多。後者不但在翻譯上破綻百出,而且常會有些奇怪的用語,我合理的懷疑出版社為了節省人力成本,而使用中國譯者的作品。此外編輯也不夠用心,脫落字到處可見,還有整段文字跳掉的奇觀,若不是為了收藏推理經典作品,加上遠景版已成絕響,我真的不想保存這套書。

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

Mom or Dad ?

說到對家事的貢獻,我絕對比不上家裡的那個歐幾桑,洗衣、晾衣、吸塵、拖地、洗浴廁、洗窗戶、修東修西...,而我的份內工作就只剩一天煮幾遍咖啡、洗幾個碗盤、把圾垃綑一綑拿出去丟。說到心思細密、行事嚴謹,那更教我望塵莫及,在這個家裡從來就只有我被歐幾桑叨叨唸的份。

但說也奇怪,男人好像天生腦殘,殘的是帶小孩」這塊,即便是自己的種。

老實說,我從來不算是個盡職的娘,兒子之所以能活到這麼大,都是褓姆和外婆的功勞。儘管如此,和歐幾桑比起來,我又強了不知幾倍。

兒子還小時,有幾次我因為身體不舒服,在床上昏睡過去。醒來後赫然發現:
歐幾桑只顧著上線玩遊戲,放著兒子功課不寫、澡不洗,整晚吃零食、看電視到半夜,他老兄一聲不吭,搞到第二天老師在聯絡簿上告狀。

如果,這個世界是男人在帶小孩,大概有----

80%以上的小孩因為不洗澡而長疥瘡。
90%以上的小孩會滿口蛀牙。
50%以上的小孩活不到成年。



If Men Were Left To Raise Kids On They're Own - For more funny movies, click here

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顧門

這個是以前我三不五時就愛講的笑話:

有個顧問到印刷店去印名片。名片上除了該有的資料之外,他還要印刷店幫他印上顯眼的幾個字:「專業顧問」。

隔天拿到新印的名片一看:印刷店居然將
「專業顧問」印成「專業顧」。這位老兄一肚子火,跟印刷店的人說:「你在搞啥,少印了一個口,重印,不然休想我付錢。」印刷店的人只好重印。

再隔天顧問老兄上門拿名片,打開一看,上面印了........










專業顧門口



Bingbong!猜對了,我以前就是
「專業顧門口」。


圖片來源:The Wardman Wire

(謎之音:專業顧問和專業顧門只差一張嘴?)

2009年2月8日 星期日

ABBA外一章--The Piper



The Piper

They came from the hills
and they came from
the valleys and the plains
they struggled in the cold
in the heat and the snow
and in the rain
came to hear him play
play their minds away

We’re all following a strange melody
we’re all summoned by a tune
we’re following the piper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We’re following the piper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for him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Sub luna saltamus

They came from the south
from the west and the north
and from the east
they waited for the man
like a parish is waiting
for the priest
longed to hear him play
play their minds away

We’re all following a strange melody
we’re all summoned by a tune
we’re following the piper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We’re following the piper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for him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Sub luna saltamus

He gave them a dream
he seduced everybody
in the land
the fire in his eyes
and the fear was a weapon
in his hand
so they let him play
play their minds away

We’re all following a strange melody
we’re all summoned by a tune
we’re following the piper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We’re following the piper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for him
and we dance beneath the moon

之前在YouTube上找到這首歌時
,有人留言認為希特勒、史達林都是歷史上的吹笛人(The Piper),懷疑Barak Obama會是下一個吹笛人。留言一出當然馬上遭到嗆聲,認為不該在音樂的地方討論政治,並痛斥將Obama與希特勒、史達林並列的說法。

這首歌的歌詞靈感源自德國的民間故事The Pied Piper of Hamelin,故事內容敘述當1284年Hamelin這個城鎮為鼠患所苦時,一個穿著花斑衣服的吹笛人吹起他的笛子,城裡所有的老鼠被笛聲所惑,跟隨著他的笛聲最後都淹死在威悉河。但是當居民反悔不願意照吹笛人的要求付款時,吹笛人再度吹起笛子,這次笛聲誘惑了130個小孩跟著走,最後被帶入一個山洞,自此再也沒人見過他們的踪跡。


這個故事一再流傳,花衣吹笛人(The Pied Piper)遂成為一個專有名詞,用來代表那些以巧妙的手段蠱惑群眾、激起人們的狂熱,進而盲目追隨的人物。(嚕嗦一下,維基中文版的最後一段:「在現在西方政治當中,「花衣魔笛手」經常被用來指代那些空口許諾,但不兌現其政治承諾的政客。」是個相當離譜的註解。)

另一方面,英文中也有一句"pay the piper",意指再怎麼不情願也得去做的事或是付出的代價,If you don't pay the piper,後果將嚴重到你負擔不起。

在世道動盪、人心惶惶之際,人們總是特別渴望美好幸福的遠景,這樣的渴望有時會超越理性判斷,讓人們盲目的追隨「救世主」或是「領袖」。很遺憾的,大多時候這樣的追隨,只是把人們帶進黑暗的洞穴。

Obama是個相當有感染力的演說家,在總統就職典禮上也小小的吹了一下他的笛子,就一位民選領導人以及當選所具有的指標性來看,這也是剛剛好而已。但他是否就是共和黨人所稱的The Pied Piper,也許在一段比較長的時間後,我們才會知道真相到底如何。



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

30餘年話ABBA

拜電影Mamma Mia之賜讓許多小朋友認識ABBA這個70年代的流行音樂天團,也讓小朋友的爸媽得以重溫30幾年前的青少年時光



30幾年前(Wow!)台灣的流行音樂市場和現在很不一樣除非家境富裕,否則手上零用錢有限的學生們是買不起原版唱片因此當時唱片行充斥著的是學生之音之類自行壓拷的大雜燴唱片。這類唱片價錢便宜,大部份收錄的是當時BillboardCashbox榜上的熱門歌曲,因此成為學生的最愛,當時我在這上面也敗了不少

這種狀況下
,讓我狠下心來買的第一張有版權的專輯唱片,就是ABBA的這張

ABBA - The Album


這張唱片
記得是在百貨公司的唱片賣場(而不是一般唱片行)買的,原裝進口,價錢是一般無版權唱片的10倍左右,花了我200多大洋可見得當時我對ABBA的音樂有多喜愛

雖然如此但我還是不敢自稱粉絲----因為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搞不清楚ABBA這四個人到底誰是誰,只知道他們的團名是取每個人名字的頭一個字母組成,A是女生、B是男生,其他的就不甚了了

鄭重介紹一下


Anni-Frid Synni Lyngstad


Björn Kristian Ulvaeus


Göran Bror Benny Andersson


Agnetha Åse Fältskog


可惜的是,黑膠唱片到底保存不易,幾年後就算還能從倉庫中挖出來,也成了紀念性質的裝飾品,不可能再放來聽了

幾年前我買了這套雙CD加DVD的精選集:

ABBA The Definitive Collection


從此每隔一陣子就會翻出來聽一聽,好像是舉行某種儀式一般----大概是對於青春的緬懷與憑悼吧

關於ABBA的成軍
經過音樂創作以及兩對男女成員的情感糾葛,可以參考維基百科的這裡,受不了蹩腳翻譯的人可直接看英文版

ABBA大概是上一世紀最受到低估的樂團
當然ABBA在市場上取得相當大的成功,不過在英美等英文歌主流市場上,還是有許多人對ABBA的音樂持著不認同的態度,認為ABBA的歌曲用詞淺顯、曲調通俗,一整個就是芭樂到極點的泡泡糖音樂

非英語母語的ABBA
,創作英語歌曲時用詞較淺顯,算是正常狀況,對於非英語系國家的歌迷來說,也只是剛好而已,說不定這正是ABBA可以迅速席捲全球的原因之一。更何況用詞淺顯不表示內容膚淺,其實ABBA創作了不少深刻動人的歌曲,例如:I Have A DreamOur Last SummerFernandoThe Winner Takes It All ...等到了今日,相信還是有許多人在年末倒數時會想到Happy New Year,在婚禮上選擇I Do, I Do, I Do, I Do, I Do因為太經典了

另外
,ABBA的歌詞還有一個特色,就是用簡單的幾句就描繪一個場景或敘述一個故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The Piper----每次聽到就會悚然一驚。

至於說ABBA音樂通俗基本上已經算是曲解了ABBA音樂最大的特色就是在曲式及合音上非常的工整,容易聆聽,琅琅上口,但這並不表示廉價事實上ABBA的音樂豐富多變,但是又能統合得非常協調顯示創作人頗具功力而且用心菲淺。尤其最後一張專輯The Visitors更上層樓,不管在詞或曲上都達到巔峰,可惜已是散攤前的天鵝之歌。這張專輯中一首When All Is Said And Done暗示了樂團崩解的訊息,聽起來真讓人心酸

ABBA雖已解散,但音樂長在。這些年來不斷有日劇、韓劇使用他們的音樂,每隔一陣也會有歌手翻唱他們的歌他們的專輯每年仍穩定長銷。1999年在倫敦推出的音樂劇Mamma Mia,全劇以ABBA的歌曲為主軸,算是回應樂迷對ABBA持久不墜的喜愛

2005年在Madonna推出的Hung Up這首單曲中,取材了ABBA的超熱門曲GimmeGimmeGimme,一時之間在小朋友中引起討論,也象徵了ABBA的音樂重回流行的聚光燈下。既然當今流行樂壇最具影響力的大姊大都給予肯定,許多音樂人也跟著「出櫃」,紛紛表明自己的粉絲身份盛讚ABBA的音樂帶給自己的啟發與影響

歷經30餘年
,ABBA終於安上了「流行音樂天團的最後一塊基石